一、历法
历法是按照一定的周期规律(太阳历、太阴历、阴阳合历等)将每个自然日编排成历年、历月、历日的方法和规则,作用是给每个自然日一个独立的可供区别的编号,历法可以有多种,但是每部历法内部的历年、历月,历日都是完整的,否则就不成为一部历法。同样的一日,不同的历法便是不同的日期,但同一个自然日在每部历法中的日期都是独一无二的,具有唯一性的。历法方便记录历史和安排生活日程。假如不同的历法内容发生混淆或一部历法的历谱出现错乱或人为的误记,便会产生历乱现象,属于历法上的大忌。
1)太阳历 就是基于回归年周期(太阳年)而制定的历法。这种历法的历年的平均长度接近于回归年周期,虽然也设置历月,但是它的历月只是历年的分段,无独立的意义且和朔望月无关,所以不能反映月相的变化。格里历(现行公历)、波斯历都是太阳历。
2)阴阳历,也叫阴阳合历,就是兼顾朔望月周期(月相周期)和回归年周期而制定的历法。阴阳历的历月平均长度接近朔望月,而通过设置闰月的办法使历年的平均长度接近回归年,具体设置闰月的规则由于历法规定。阴阳历的历日反映月相的变化,而它的历月又大致反映季节的变化。我国的夏历、藏历、傣历,以色列的犹太历,古希腊历都是阴阳历。这里要提一下的是我国的夏历中设置了能够精确反映太阳视运动变化的二十四节气和七十二候,这是我国夏历所特有的,也是特殊之处,受到夏历的影响,周边的很多其他阴阳历中也引入了节气。
3)太阴历,就基于朔望月周期(月相周期)而制定的历法,规定12个朔望月为一个太阴年。这种历法的历日反映月相的变化,但是一个太阴年的长度比回归年的长度要短11天左右,所以它的历日是在太阳年中是逐年提前的,所以不能反映季节的变化。伊斯兰教历就是太阴历。
4)历年
历法所规定的年,历书上历谱中的年,历年的长度必须为历日的整数倍,同时也必须是历月的整数倍。
平均历年 也叫历年平均值,历谱无数多个历年的平均数,一般在制定历法时就已经确定。太阳历和阴阳合历的平均历年的设置一般要十分接近回归年周期(太阳年周期,也可以说是寒暑周期),太阴历的平均历年一般要接近12个朔望月周期的时间。
5)历月
历法所规定的月,历书上历谱中的月,历月的长度必须是历日的整数倍。
太阳历的历月只是回归年的分段无独立意义,要说它的意义也是太阳历历日的意义即反映太阳视运动的情况,当然也可以认为它是在黄道上划分的分段而已。所以太阳历的每个历月的天数是可以随意规定的,但是制定太阳历的人要根据当地习惯和每月的日数尽量整齐来划分每个历月的日数,通常大小月相间,甚至还有特殊的月,比如现行公历就是如此。
阴阳合历和太阴历的历月则是反映月相变化的朔望月,但是朔望月周期不是历日的整数倍,而历月必须是历日的整数倍,所以就有小月,大月之分,因为反映月相,所以天数不可以随意规定,要通过计算或者历法规定得出。
6)平均历月
也叫历月平均值,就是阴阳合历和太阴历无数多个历月长度的平均值,一般在制定历法时就已经确定。阴阳合历和太阴历的平均历月的设置一般要十分接近朔望月周期(月相周期),由于太阳历的历月无独立意义,所以它的平均历月无实际意义。
7)历日
1.历法中规定的日,历书中历谱中的日,要求必须有明确统一的起止时间。历日与自然日区别是自然日无固定起止时间,不存在始终的概念而历日通过人为规定一个统一的起止时间。比如现行夏历(紫金历版本)规定历日起于子正初刻,即夜半0点,止于24时(不含),藏历曾经规定它的历日起始于每天凌晨能见到手掌纹的时刻,伊期兰教历规定它的历日起于每天的日落时刻等等。
2.在明代及明代以前,官方每年颁布的民用历书也叫历日,这种历书一般不加历注,如果加上传统占星术的内容历注的历书就叫“具注历日”。清代改称为时宪历后来又改称为时宪书。
8)纪年, 历法术语,就是一部成熟的历法给自己的每个历年起的能区分并标定每个历年的名称。历法中规定纪年的方法称为纪年法。每种纪年法要求在一定的数量历年的范围内要求有唯一性,比如农历的干支纪年60年一循环,但是一部分成熟的历法为了便于记载历史事件必须唯一区分所有的历年,所以同时必须有能区分所有历年的纪年法,比如农历在古代除了用干支纪年以外还必须有帝王年号纪年;当然一部历法只有一种纪年法,但是必须是能区分所有的历年,比如现行公历的公元纪年。
9)纪元, 就是历史上纪年起算的年代。
10)纪月, 历法术语,就是一部成熟的历法给自己的每个历月起的能区分并标定每个历月的名称。历法规定的纪月的方法称为纪月法,每种纪月法要求历月名在同一历年中要有唯一性。常见的比如序数纪月法。
11)纪日, 历法术语,就是一部成熟的历法给自己的历月的每个历日起的能区分并标定每个历日的名称。历法规定的纪日的方法称为纪日法,每种纪日法要求历日名在同一个历月中要有唯一性。
12)纪时 历法术语,就是一部分成熟的历法给自己的历日的每一个时段和分时段单位起的能区分本历日内各时段或者同一时段内区分不同分时段的名称。历法规定的纪时的方法称为纪时法,每种纪时法要保证同一历日内的各时段的名称或者同一时段内的各分时段的名称必须具有一唯一性。
13)历法与纪年、纪元的区别
现在很多人把历法和纪年或者纪元的概念弄混淆了,其实历法是历法,纪年(含纪元)是纪年,历法和纪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纪年法是给历法的历年提供惟一编号的方法,同一个纪年可以作用于不同的历法(按照历法的新年规定)如日本使用天皇年号纪年,但是历法依旧是格里高利历。有的纪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给不同的历法纪年,有的历法同时有几种不同的纪年法。比如现在把黄帝纪年法,往往被错误地的认为是黄帝历,这是不正确的。黄帝纪年法给现行农历纪年,那历法也是现行农历,而不能称为黄帝历。历史上的真正的黄帝历是我国古六历之一,是一部阴阳合历性质的历法。我国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一段时期在户口上存在农历日期形式的生日,所以就用公元纪年给农历历年纪年,那难道用公元纪年法的农历也是公历?这当然不是,这是因为一些人混淆了历法和纪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14)农历干支纪年法与四柱八字干支算法的区别
农历自东汉时期开始正式起用干支纪年到现在已有二千余年,继承自于先秦的岁星纪年法和十二辰,由于岁星超辰现象的发现,所以逐渐开始用干支纪年,此后干支纪年法一直被历代官颁历书使用给传统历法纪年,标度每个历年。干支纪年的起点为传统历法的正月初一日新年,终于传统历法的除夕日(传统历法最后一个历月晦日)。史家历代沿袭并把干支纪年往东汉以前推算用于考订历史。
我国传统的占星术、择吉术与推命术亦很发达,其中用四柱八字测算命理就是一种推命术,它由唐代的李虚中的三柱六字发展起来的,由宋代徐子平完善理论,变成四柱八字。四柱分为年柱、月柱、日柱和时柱,每柱有干支各两个字,所以四柱共八个字,所以称为“四柱”或者“八字”,使用八字标注生辰测算未来的命运,所以也称为“生辰八字”。命理八字划分四柱的算法是:以官颁历书中的十二节令的立春时刻划分年柱,然后以立春、惊蛰、清明、立夏、忙种、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小寒十二节令的时刻划分月柱,以出生的干支日为日柱,又以出生的时辰干支为时柱。
由于农历历法和四柱八字都使用干支,所以现在很多人把农历历法的干支纪年和月建与四柱八字的年柱和月柱弄混淆了,但是传统官颁历书上是不标注四柱八字的,因为八字并非历法。农历历法的干支纪年、月建干支和四柱八字的年柱干支、月柱干支有着本质的不同。划分时,农历历法的干支纪年(岁次干支)以农历正月初一日新年的子正初刻始(0点)为起点换纪年干支,而月建干支则是以每月初一日子正初刻始(0点)为起点划分的,如果有闰月,闰月无独立月建,而是和上个月共用月建。帝王时代农历除了用帝王年号纪年以外,还有标示岁次的干支纪年,以观察每年的农历二至二分日太岁(与岁星相冲的假想天体)在星空中所在的十二辰的位置。史家和民用记录事件也是除了用帝王年号纪年外,也常常用农历干支纪年,这是史家的传统。
民间的四柱八字则是以立春时刻划分年柱,以十二节令时刻划分月柱,在同一个交节日里以节令的时刻为分界把同一日分属于两月柱甚至是两个年柱,所以它在交节日时不是一个完整的历日,虽然四柱八字存在用干支表示年月日时的记法,但是它属于四柱,本身没有历年、历月、历日的概念(因为一日不可能分属不同的两月或两年),所以四柱八字不属于一种历法,而是命理术中规定的一种特殊的干支算法。历法是由官方颁行的,所以规定十分严谨,一经确定便是权威,防止产生谬误或混乱,但是四柱八字属于推命术中的一种划分算法,只用于部分的易学命理测算、部分择吉理论中,不会对日常记事造成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四柱八字中的日柱和时柱起点与传统夏历(农历,汉历)的历日起点不同。
四柱八字的日柱是以子初初刻为日柱起点的,而传统夏历(农历)是以子正初刻(真夜半,即0点)为历日的起点,这是不可以混淆的。
因为农历历法干支和四柱八字干支划分起点的不同,所以必须注意区分二者,历法是用来给时间提供标尺的,四柱八字则只用在传统易学层面,八字不是日期所以才不上历书,否则就会产生历乱,比如农历中相同的一年里同时存在两个正月初一日新年(注意不是闰正月,闰正月和正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两个历月,有个“闰”字可以区分),两个十二月二十三日等情况,试想一下,单独使用农历的时代,契约和日常生活记时都只使用农历,出现这种混乱情况是不可想象的,社会生活和国家祭典都会出现严重的混乱,这是历代统治者所不能允许的,虽然皇帝亦支持易学,但是皇帝不会允许四柱八字搅乱国家正朔,所以才有八字不上历书等规范,只是近代历书失去规范,所以导致可能发生的误解,这是应当澄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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