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专家:现行的“春节”仅有94年的历史
[新华网南京2月16日电](记者蔡玉高、周润健)春节即将来临。江苏省天文学会专家介绍,现行的“春节”,仅有94年的历史。
春节是我国传统的节日。中华民族传统历法岁首正月初一,现今无论中国还是海外华人都统一称为“春节”,但在中国历史上却称之为“元旦”。
中国历史上虽一直沿用阴阳合历,但历代新年元旦的日期也不一致。据《史记》载,夏代元旦为正月初一;殷商定在十二月初一;周代提前至十一月初一;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再提前至十月初一为元旦,直至西汉初期。到汉武帝时颁行《太初历》,才恢复夏代的以正月初一为元旦。以后历代相沿未改,所以这个历法又叫“夏历”(今俗称为农历)。
中国历史上早有“春节”,不过当时指的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立春”,这在《后汉书·杨震传》中有载:“春节未雨,百僚焦心,而缮修不止,诚致旱之征也。”到南北朝时,“春节”则泛指整个春季。
江苏省天文学会副秘书长严家荣告诉记者,虽然中国过春节,即过年的历史非常悠久,但现行的“春节”,即把夏历正月初一作为过年之日,称之为“春节”,并且放假,却是在辛亥革命以后定下的。
1913年(民国二年)7月,由当时北京(民国)政府任内务总长向大总统袁世凯呈上一份四时节假的报告,称:“我国旧俗,每年四时令节,即应明文规定,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凡我国民都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假一
日。”但袁世凯只批准以正月初一为春节,同意春节例行放假,次年(1914年)起开始实行。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同时,采用世界通用的公元纪年。为了区分阳历和阴历两个“年”,又因一年二十四节气的“立春”恰在农历年的前后,故把阳历一月一日称为“元旦”,农历正月初一则称为“春节”。这再次巩固了春节的地位。
多年来,中国人(包括海外华人)都重视民族传统的新年,把春节当作真正的“年”来过。人们接受“春节”称谓,是因为它既区别了公历新年元旦,又因其在“立春”前后,春节表示春天的到来或开始,与岁首之意相合。
转载于《历改信息》第32期(200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