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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震惊:这些竟然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dingjie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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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论坛游民 帖子:46 积分:802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16/9/1 16:36:00
震惊:这些竟然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发帖心情 Post By:2016/9/6 16:24:00

新婚姻法之后,关于夫妻财产的归属更加敏感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如何定义的?结婚前买的房子一定不是共同财产吗?婚后买的房子一定是共同财产吗?
一、买房:婚后爹妈出钱,也不一定是共同财产
对我们普通人而言,最值钱也最值得争取的自然是房产。如果你年轻有为,婚前自己出钱买了房,那么后面的内容就可以忽略——因为这房子自然属于你个人。但面对高房价的现实,大多年轻夫妻的新房都会寻求父母的资助。
1、出全资
①未登记
其子女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资购房,则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子女)。所以,子女双方以该共同受赠的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咳咳,括号里的备注,可是很重要的哦。
②已登记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嗯,这就是房本写名字大战的由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部分出资
全资土豪毕竟少数,父母只出个首付款的才是常情。这种情况下,门道更复杂:
前提:以父母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
情况:
①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前,就是毫无争议的婚前财产。
②婚后,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也是毫无争议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不存在分歧。
③婚后,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女婿或儿媳妇)或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二、公积金:婚前?婚后?很重要
每月至少扣掉好几百,多年积攒真心是一笔财富。而在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婚前还是婚后,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时间点——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想分割?先得算清楚!算好两个人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总额,俩人再分。遇到公积金不能提取的,另一方给对方补偿差额即可。
三、承租、转租?
还在正常婚姻状况下,夫妻一方获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夫妻公司,不管是用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夫妻公司”,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股权问题,就靠 双方的沟通啦。再有,关于债务——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法律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当然,诸如此类的划分还有很多种,但首要关乎不 动产的这几项一定先搞清,才能明明白白买房、免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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