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惠芳:依然是金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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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哥(鸣戈)是吊过嗓子的,音色极好。
如果吊嗓之后,再串上几个漂亮的跟头,那就更显得“有武打”了。据说,他70年代末期在湘西搞农村工作队的时候,曾当着山民们从上一级梯田一个跟头翻到下一级梯田,山民说:离地三尺为神仙,曾同志赛神仙哟。
当时,鸣哥在京剧团。
种种风云际会后,鸣哥进上海戏剧学院修编剧,进歌舞剧院搞创作。时不时还作泥土味、城里味的诗;作潇洒的、空灵的小说;而且还作出一手令人喝彩的歌词,我断然认为,这就是由于金嗓子嫁接于了其它器官、其它敏捷的感觉所成的缘故。
且说作词。这种墨迹可不是轻易著上的。韵脚呐、词曲的和谐呐、演唱者的口型呐,都跟词有着亲切的关系,词不仅仅是几行押韵的字的组合,这些,鸣哥当然在行得不得了。所以,那些雪白的夜夜灯光为他的一首又一首动人的歌,作了明鉴。
喜爱点歌的少男少女,大概不会忘记一首《爱的回忆》吧。缠绵悱恻的韵致,清新的内涵,使爱着或者向往爱着的男女一点再点一咏再叹,这就是一首未谱曲的长词,却在如潮的流行歌曲中独成绝响。
鸣哥欣然。众兄弟欣然。
鸣哥从沉寂的墨香中跃上生动的荧光屏,我戏他为两栖动物。他有一首《新世纪的太阳》,在京城歌坛引起广泛关注并获得年度国家广播歌曲金奖,他的一首《我是长江》,在全国专题征歌中被定为主题歌。但是,鸣哥不是一鸣惊人的。他正是以独特的经历和感受,聚拢大大小小的聪明于一曲整体的歌而出道的。
他虽然再也没有在林荫之下,在门前墙后吊过嗓子了。他以他内在的肺活量,吊起我们的胃口来。他在文学的大合唱里,寻着自已的音符,他要为酸甜苦辣的人生弄出更大的动静。
我相信,他依然是一副金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