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贴人民网]历法改革:关于历改资料发表的几点意见
本人认为大小月相间的方式是一种最科学的排列方式,希望历改委向联合国推荐,重新重视这种编排方式。
1.无论是一月独大历还是自然历法,当远日点移至某一个位置时可以使某月之中气偏离当月之16日(月中日,亦即中气平衡日)太远。如,立春在格里历2月3日时,1月独大历年中的春分交接日最早可以为2月8日,与2月16日长达八天之隔。至于连大月历更是只顾眼前的需要,根本就不能锁住节气日期,只能是越锁越乱。希望有关专家查询并审核日梭万年历(应该其误差不会太大),一千年后节气日期将会发生大幅度变化,将来的节气日期与现行同名节气交接日期只能用“杂乱无章”来描述。为了避免将来人类社会再次承受改历的困扰,本人特此建议控制历法的简明性程度而参考万全历法。大小月相间式的月日编排方法合乎自然,保证中气偏离当月16日不致于太远,其合天性是任何方案都无法可比的(自然历法中很多月份的后准日亦即常驻日期移至初二、初三日)。
2.新元宵节(改历后的1月15日)不必拘泥于月圆,因为它是人们群众“新春佳节”的结尾日,可以看作是“游龙节”“龙灯节”或“迎春节”(新春佳节过后开始准备一年的农耕生活)
3.大小月相间的排列方式较之其它任何一种方式可以减小同名节气的日期游移范围(指由于岁差的原因引起的游移),况且历月长度只有两种(30天或31天)。季与季、上下两个半年长度均衡。
4.由于现实工作、生活的调整及民俗、法定节假日总会将旬周制打乱,因此旬周制不必过份强求一日不差的平均分布方式及实行连续不断的循环纪日,以求简明。公休日应与各月中相应的日期固定化(详情请参阅本人的万全新元历、万全中华历、万全平元历方案)。
5.现在有了先进的财务软件管理经济,计算薪资(无论是计时薪资还是计件薪资均可实现自动化计算),大月31天、小月30天所谓的历月长度不齐整,这只是一个小小问题,不值得在历改研究中大兴土木,它可以保证各月之中气偏离当月之16日不致于太远,为了避免将来人类再次承受改历的困扰,本人特别建议采用大小月相间式的万全历法作为全世界性的永久历。
6.端午节、清明节、中秋节及夏历年(现今之春节)作为法定节假日,建议只能放假一天。若需另外增加法定节日,建议与某个公休日重合,这样可以防止公休、节假日过多。对于公休日与节假日日期重合的情形,不应再增设假日,防止节假日过多。比如10月1日放假三天,其中包含了一个公休日,就不应再延设一个假日,以防止节假日过多。
7.关于万全历法中修正法则的简明性问题的讨论
历改委章先生对于本人的万全历法中的修正法则的评述是,修正法则反而使阳历存在一个不透明的问题,亦即使阳历欠缺简明性,普通群众根本用不上精确的节气资料。
我个人的看法是,本人在思考修正法则时也曾想过简明性的问题。但是我认为,为了使阳历与天文关联更紧密(各月之中气偏离当月之16日,即当月之中点日不致于太远),我最终还是选择了这种方法。在现行格里历法中,由于岁差与多重闰周(误差的不同步导致多种误差相互叠加)的综合性的影响,使得立春在公元3200年以后移至2月6日,几千年以后甚至一万年后立春日可以移至1月30日(比2月4日退前五天甚至更远),那么1月独大历中的春分日就可以移至(三个节气的距离可以为44天)2月3日,与2月16日相差13天。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