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桂昌認為顓頊曆從秦獻公十九年(前366年)正月甲寅朔(儒曆2月9日)起,開始計算起點,以365又1/4日為回歸年長度,29又499/940日為朔望月長度,以此推步。並提出該曆行用期間,曾有三次進退朔餘,第一次在秦始皇元年(前246年),進朔705分;第二次在漢高帝元年(前206年),退朔210分;第三次在漢文帝後二年(前162年),退朔25分,推算出各年各月的朔日。但該書所推算的秦代朔日,不合里耶秦簡記載的朔日處尚多。朱表推算秦武王二年十一月戊申朔,但據1980年四川青川縣出土的木牘記載「二年十一月己酉朔朔日,王命丞相戊(茂)、内史匽,口口更修为田律......」,與此不合。漢代以後均合,少數地方與其他家推算有異。
許名瑲《漢初月朔考索》及《漢簡曆日考徵》看法與朱相同,也認為漢代曾有兩次退朔,分別在稱帝及改元之時。第一次在漢高帝五年(前202年)二月,退朔142分;第三次在漢文帝後元年(前163年),退朔22分。
本人依據朱氏秦獻公十九年(前366年)為顓頊曆起用年,反覆推算,提出三種看法:
一、以夏正正月甲寅朔(儒曆2月9日)為顓頊曆計算起點,為符合四川青川木牘「二年十一月己酉朔朔日」記載,從秦獻公十九年(前366年)至秦武王二年(前309年)的這58年間,須進朔470分,方可符合青川木牘的記載;為符合里耶秦簡記載的朔日,從秦武王三年(前308年)至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的這88年間,須進朔170分,方可符合里耶秦簡的記載。漢代,漢高帝五年(前202年)退朔140分;漢文帝後元年(前163年)退朔23分。
二、以周正正月乙卯朔(儒曆12月12日)為顓頊曆計算起點,為符合四川青川木牘「二年十一月己酉朔朔日」記載,從秦獻公十九年(前366年)至秦武王二年(前309年)的這58年間,須進朔235分,方可符合青川木牘的記載;為符合里耶秦簡記載的朔日,從秦武王三年(前308年)至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的這88年間,須進朔289分,方可符合里耶秦簡的記載。漢代,漢高帝五年(前202年)退朔140分;漢文帝後元年(前163年)退朔23分。
三、據許名瑲所論,漢代退朔發生在稱帝及改元之時,本人推測秦代進朔可能的時間,分別在秦惠王稱王改元(前324年)、秦昭王稱西帝(前288年)、秦始皇稱帝改年朔(前221年)這三次。
四、據寅正論,以十月為歲首的時間可能在秦昭王十九年(前288年),楊寬認為秦昭王時曾改正月為歲首,至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又回復以十月為歲首;若據丑正論,改十月為年首的時間可能在秦昭王十八年(前289年)周正十二月,該為改為秦昭王十九年(前288年)夏正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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