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二十四节气优化阳历历月历季
——跟曾一平教授等商榷一年的分段
唐朝以前,是按时间平均划分二十四节气——“平气法”,从唐高宗武德元年(公元618年)傅仁均、崔善为的《戊寅元历》起,改按黄道角度等分二十四节气——“定气法”。由于地球在冬至时比在夏至时距离太阳更近,间距虽然同样是30度,冬至所在的两个节气仅29天10小时许,夏至所在两个节气达31天11小时左右。定气法的二十四节气是夏历阳历成分的精髓,是衡量阳历历月历季长度的标尺,是优化阳历历月历季的法宝,使其跟地球公转的实际位置相近而具有天文意义。
曾教授初先说“西方没有二十四节气,更不懂‘定气法’,故不应用它来衡量格里历。”据科学史家钱宝琮考证,西方的12黄道星座跟我国的“十二次”和二十四节气的12中气吻合,我们应相互借鉴,中西融会,发扬光大。后来曾教授又承认:“24节气确实是衡量一个阳历历法的最重要的参照标准。”这算跟笔者有了一些共同语言。但接着又圈定如下前提:“第一,承认24节气所确定的科学四季分割。然后按此分割选定春首为年首。这才能保证历季与自然季的同步。第二,按照24节气确定自然四季长度,然后按简明方便原则适当确定历季,使历季与自然季基本同步。第三,按选定的历季,选定月的分割方案。月的分割以均匀简便,保证24节气能在满足相对精确要求条件下的近似化,近似节气的分布规律的简明适用为原则。不同的方案这时可以比较年月日框架的简明性,再用24真节气的间距进行比较精确度,并比较近似节气规律性的简明性。这样才能得出最后的优劣比较结果。决不是像周先生那样片面的只拿一根24节气的尺子来量历月、历季和近似节气。而且您的尺子是改造了的,把起点前面接上了三个节气,变成西方的以冬至为尺子起点了。这个尺子只适于量回归年长,不适于来量四季。因为冬季被截断了。”
曾教授说笔者“只用冬至作起点一把尺子”,说明他们要么未认真阅读笔者的文稿,要么戴着有色眼镜,故意曲解。笔者实际上是按照各历所选年首,用其相应的节气长度作比较的,二十四节气长度可以作为衡量任何年首的阳历历月历季长度的标尺,也不存在季节被截断的问题,只有用立春作起点一把尺子的人,才会认为冬季被截断了。
请看看笔者原文这一节:
□1节+1气的长度(以分号划季):
立春29d17h43,惊蛰30d04h46,清明30d17h17;立夏31d04h10,芒种31d10h24,小暑31d10h08;立秋31d03h22,白露30d16h06,寒露30d03h20;立冬29d16h40,大雪29d10h46,小寒29d11h11。
□从立春起的1节+1气长度看来,31天分布在的第三月(清明+谷雨)到第八月(白露+秋分),以第五月(芒种+夏至31d10h24min)最长,以第11月(大雪+冬至29d10h46min)最短。
□1气+1节的长度(以分号划季):
冬至29d10h10,大寒29d13h47,雨水29d22h48;春分30d10h59,谷雨30d23h10,小满31d08h01;夏至31d11h08,大暑31d07h28,处暑30d22h08;秋分30d09h40,霜降29d21h33,小雪29d13h00。
□从冬至起的1节+1气长度看来,31天分布在第五月(谷雨+立夏)到第九月(处暑+白露),以第七月(夏至+小暑31d11h08min)最长,以第一月(冬至+小寒29d10h10min)最短。
曾教授又说:“周先生把‘岁实’(回归年)与四季划分二者搅在一起。好象岁实测定以冬至作起点,划分四季也必须以冬至为起点,因此冬至作年首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实上几乎很少哪个王朝采用过冬至作年首,因为人们不欢迎冬季作新年的开始”。
然而事实出乎曾教授的主观愿望:(1)儒略历的研制者、埃及天文学家索西根尼原本计划以冬至日作为历法的年首,但苟泥于当时的旧习以朔日为月首,因而延后了10天。(2)印第安人的《印加历》以冬至日作为历法的年首。(3)商历(约公元前17世纪初起)的年首比夏历提前1个月,(4)周历比夏历提前2个月。(5)秦历比夏历提前3个月,商朝到汉武帝恢复夏历月序的《太初历》(公元前104年),长达16个世纪都在冬季里过年。(6)埃塞俄比亚等伊斯兰国家和阿拉伯国家以秋分(多在格里历9月23日)为年首。(7)颜廷均的《天相历》以春分(多在格里历3月21日)为年首。
格里历2月(平年28天,闰年29天)过短,而冬至所在的12月和1月却安排连续两个大月,仅有7、8月连续两个大月处在地球远日点附近较为合理,其余大小月相间。世界历、天历、新四季历、乌克兰、俄罗斯、日本等各式大小月相间的历法方案,都属于“平气法”范畴,跟地球公转的实际位置相差甚远;12月独大月历、天相历、埃塞俄比亚历等,平年5天、闰年6天均安排在离夏至很远的地方,也跟地球公转的实际位置相悖。
曾教授的连大月历、独大月历、李元恒的正元历和笔者的永久历,属于“定气法”范畴。
曾教授的连大月历,李元恒的正元历基本相近,前者平年安排5个大月,闰年安排6个大月,后者每年安排6个大月,将立春所在的平年1月安排为29天,闰年30天(而不是安排在最短的11月——大雪+冬至29d10h46min),连大月历的历季在90~93天,正元历的历季在89~93天,均机械地苟泥于天文历季,历季之间长度差距较大,不方便统计、计划和对比进度。
曾教授的独大月历初先是以夏至所在的5月为35或36天的,后来改到6月,显然是个退步,即使以5月为独大月,仅有冬季、初春和秋末跟相应的节气长度接近,在4~6月安排5~6个长达16天的节气,实际上最长的夏至才15天17小时许,故有些离谱。
□永久历各历月长度在30或31天,各季度在91—92天间,相差仅1天,一季度的末月大,将3月31日安排为春分,四季度的首月大,将10月1日安排为白露的末日,10月2日为秋分,其余中气均在1日:元旦冬至,2月1日大寒,3月1日雨水,4月1日春分,5月1日谷雨,6月1日小满,7月1日夏至,8月1日大暑,9月1日处暑,10月2日秋分,11月1日霜降,12月1日小雪,近似节气分布规律而简明适用,达到相对精确,辨证地对待二十四节气,既使历月跟相应的节气长度大体一致,又兼顾各历月历季间的平衡,达到天文四季与人文四季协调,方便均匀划分半年与四季,有利于计算工资、利息、统计和对比进度。
曾教授认为:“将白天和黑夜分作四段:“以太阳光最强点两侧各3小时合为一段(9~15时)称午段;以太阳光最弱点两侧各3小时合为一段(21~3时),称为夜段;这样就产生3~9时的一段,称为晨段;也产生15~21时的一段。称为昏段。并认为这种分法的科学性较强。”
曾教授主张:以太阳光直射最南点冬至两侧各45度合为一段(黄经225度~315度),暂称南段;以太阳光直射最北点夏至两侧各45度合为一段(黄经45度~135度),暂称北段;同时就产生315度到45度的一段,暂称东段;也产生135~225度的一段,暂称西段。这四段都是占黄经90度的段。显然,对北半球的任一地点说,南段给予的热量最少,北段给予的热量最多,东段和西段给予的热量居中相等。但这两段并不相邻接,没有特征区别也没有关系。这样的四段划分方法,相邻段按阳光给予热量多少有相互区分的显著特征。因此这种分法的科学性较强。”
虽然曾教授一方面承认“天文划分四季当然离不开冬至、夏至、春分、秋分等基本点”,也承认“这两段并不相邻接”,但仍然硬着头皮说:“没有特征区别也没有关系。”怎么会没有关系呢?!
曾教授认为“冬至、春分、夏至、秋分只应该作为季度的中点,若作为季度的起点,就会支离破碎。”
冬至、春分、夏至、秋分如果作为季度的中点,夏季与冬季的长度差距拉大;若作为季度的起点,夏至前后的两个季度的长度平衡,冬至前后的两个季度的长度接近,达到天文季度与人文季度协调。
既然一天的子时正(0点)、卯时正(6点)、午时正(12点)、酉时正(18点)在日晷上界限分明,容易划分为凌晨、上午、下午、傍晚。而一年的冬至、春分、夏至、秋分,跟一天的子时正、卯时正、午时正、酉时正十分相当,在日晷上界限分明,容易划分为四季,不同地区可以按照自己的情况命名,欧美称为冬季、春季、夏季、秋季,笔者主张以序数称为“第一、二、三、四季”(汉语可省去第字),以便国际交往。
四川省仁寿县科协华夏历法研究会 周书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