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2)我不发表看法。
支持公历采用128年减闰制。把误差的一日推到3200年以后(到那时公历可能早已废除多年)再减掉是对现行公历的姑息,是不彻底的。公历于1982年已经实现了400年97闰法,如果一个历法还没有使用到它的闰周年限,实际上就没有实行这个闰周,如《天历》,它只实行了10多年就被废除,所以它没有完成它的闰周年限,所以它规定的闰周就没有实际意义。
经过多年的天文观察,平回归年周期正在逐渐缩短,正在远离格里历的周期,而且越来越接近128年减1日的周期。
类似公历的平历法不宜使用过长的闰周(比如500年以上的周期),谁也不知道未来的地球轨道是否有突发的改变事件等等。
其实公历不够“公”,而星期才是最够“公”的,因为包括农历(农历的星就是28宿纪日,是中国古人用来算命和推历的,不是用来做休息日的),伊斯兰教历,犹太历在内的很多历法中都有循环不间断的星期制度,涉及各民族,各宗教等问题,所以最好不要动(可能引起争端)。
其实改革星期制度就是改革休假制度,我认为可以考虑修改按星期休假的制度,使休假制度不再和星期挂钩,而和历法直接挂钩。
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是:改历的目标是现行公历(官方历法),而农历及少数民族历法和本民族的习惯对应,是传统文化的重要内核,所以最好要保留,保留农历就是保护中国传统的时间制度和传统文化。
新历和农历两历并用的制度仍是中国未来的历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