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录贪官名单
广州日报2007年9月2日报道:
据《检察日报》报道,2003年至2006年,全国捡察机关共立案侦查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11223人,其中縣处级干部10431人,地厅级干部763人,省部级干部29人。
以下为2003年至2006年查办的部分省部级贪官名单:
刘方仁 贵州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贪677万余元人民币。判无期徒刑,没收全部财产。
高
严 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
,涉嫌经济犯罪,处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王怀忠 安徽省原副省长,受贿517万人民币,另480余万元人民币财产,说不出合法来源,判死刑,没收全部财产。
韩桂芝 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贪702万余元人民币
,判死刑,缓二年执行,没收全部财产。
王昭耀 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贪704万余元人民币
,另650万元人民币财产,说不出合法来源,判死刑,缓二年执行,没收全部财产。
王有杰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贪634万余元人民币,另890万元人民币说不出合法来源,判死刑,缓二年执行,没收全部财产。
荆福生 福建省委原常委,原宣传部长,收受钱财数百万元人民币,生活腐化,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查处。
杜世成 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原书记,收受财物数百万元人民币,生活腐化,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处理。
刘志华 北京市原副市长,收受财物数百万元人民币,包养情妇,承揽工程,非法巨额收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查处。
丘晓华 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收受不法业主所送现金,生活腐化堕落,涉嫌重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查处。
郑筱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非法收受649万余元人民币,玩忽职守,判死刑,没收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