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年首起月法”改为“节气定月法”,以历月所含各节气分布情况确定月份。将年首起月法的排月基准月份从年首月一个月(占月份数的8.1%)扩展到绝大多数月份(占月份数的99.7%),使月份与节气更加一致。从而解决现行农历使用年首起月法造成的诸如1700年、1852年只含惊蛰和春分的月份定为正月,1833年、1985年以及2053、2167、2205等年份只含立春和雨水的月份定为上一年十二月等此类月份与节气不对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