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推荐的这个历法改革方案以众所周知的“四季历”为蓝本,但作出一些改进,以期成为更理想的历法方案...
以上分述如下:
1.岁首:以“惊蛰”节气前后为岁首较为恰当,同时也是春季之始。从北半球的季节更替的实际情况来看,以“立春”节气前后为岁首则过早,因为此时气候上尚在隆冬;而以“春分”为岁首则又稍晚,此时南方不少地区早已春暖花开了。因此以“惊蛰”为岁首和春始较为符合气候规律,同时也可以使其它三季的时日得到较好的安排...
2.历月长度:“理想四季历”按春、夏、秋、冬的秩序排列季节和月份,每季三个月,季首之月为大月,31天;其后两月为小月,30天。惟独12月和闰年的6月为31天。此处同“四季历”,从略...
3.闰周:采用新的更精确的闰周:如33年8闰法或128年减闰法。个人意见,觉得33年8闰似乎更可取,一是闰周短,二是闰年分布更均匀。相关置闰法则,详见链接:http://tieba.baidu.com/p/1352997774
4.星期:季首之月的首日为星期天,依次类推,使各月日期与星期之间都有固定的对应关系。惟独12月31日与闰年的6月31日,定为“闰星期六”,类似农历的的闰月...
以上为一家之言。不足之处,万望同仁们批评指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2-14 15:23:52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