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中华农历论坛 (http://bbs.nongli.net/index.asp) -- 历法知识 (http://bbs.nongli.net/list.asp?boardid=2) ---- C-2国际联合会所择定之历法(鲜知史料2) (http://bbs.nongli.net/dispbbs.asp?boardid=2&id=1842) |
-- 作者:历改委西电 -- 发布时间:2005/6/16 10:13:00 -- C-2国际联合会所择定之历法(鲜知史料2) 编者按 1931年8月10日,我国历法研究会印发《历法研究会组织缘起及改历说明》,广征全国各界的意见。当时的中央研究院物理研究所于9月30日讨论后,提出了改历意见书上呈,分析了国际联合会所提出的三个改历方案,补充提出两个新方案。为求共力研制科学简明的新历法,今根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提供的史料摘要刊出,以供大家参考。 ```````````````````````````` 国际联合会所择定之历法 ``````国际联合会曾汇集各国改历议案合成甲、乙、丙三种历法,征求各国对于此三种历法之意见,亦即吾人须首先解决之问题。此三种历法中,甲种即现行历法,本无所谓改良;但因通行已久,且在天文学上言之无何甚大缺点,故亦定为方案之一。即吾人先定甲历要更改否?若因其繁琐不便而改,则是否取乙历?或丙历?兹略述甲、乙、丙三历如下: ``````甲、即现今最通行之格里历: 1、年分12个月。 2.3、5、7、8、10、12等月各31日。 3.4、6、9、11等月各30日。 4. 平年2月28日,闰年29日。 ``````乙、或名之曰四季历法: 1.年分四季,每季三个月,凡91日。 2.空日置于1月1日之前,名之曰零日,是为元旦,不计在月内及星期内。 3.每季之前两月各含30日,第三月含31日。 4.每季之首日,均定为星期日。 5.闰日置于6月末日之后,亦不计在月内或星期内。 `````丙、或名之曰十三月历法; 1.年分13个月。 2.每月四星期,凡28日。 3.每年共52星期,凡364日。 4.空日为第13月29日,谓之岁日,不计在星期内。 5.闰日为6月29日,亦不计在星期内。 6.第7月名之曰Sol,即太阳之意。第8月名July,即现行历之7月,余类推。 ``````(1)甲历——现行格里历 ``````甲历虽为现行历法中最进步且行用最广,然其缺点实仍不少,大概如下: ``````1.每月、每季、每半年之日数不一律——每月日数有28、29、30、31日四种。每季日数有90、91、 92 日三种。每半年日数有181、182、184日三种。 ``````2.每月日数无定,难于记忆——各月之日数参差不齐:1、3、5、7、8、10、12等月31日;4、6、9、11等月各30日;2月平年28日,闰年29日。虽有特编歌诀及图说以助记忆,然其难仍不可言喻。 ``````3.每年星期无固定之地位——平年365日凡52星期又一日,闰年平均366日凡52星期又二日,故每月每年之日数与星期,竟不生相互之关系。例如国庆日虽然日期固定,但其在星期中则常常变换。 ``````4.每月工作日数或休息日数均无一定——现今各国通例星期日休息一日,星期六或休息半日,每月工作及休息之多少,恒视星期日及星期六之多寡而定。 ``````5.计时之单位参差不便统计——科学愈进步,事业愈复杂,统计之效用愈重要;计时方法不能简单划一,则统计甚难着手。故甲历对于统计方面,甚为不便。 ``````6.复活节日不固定(西洋习惯,我国无关)——现今改历之目的乃谋世界有一公共之历法,故宜视各国风俗习惯而详审之。复活节乃西俗之重要佳日,休息游玩与我国新年相似。即春分(3月21日)以后第一次满月后之第一星期日为复活节日;最早为3月22日,最迟为4月15日,相距至35日之久。故甚为不便,拟改革而固定之。 ``````(2)乙历——四季历法 ``````此历之优点约如下: 1.各季及每半年皆相等。即每季皆为91日,13星期或3个月。每半年皆为182日,26星期或6个月。 2.每季及每半年皆便于统计的比较,不需施以何等不同单位之更正。 3.每月日数虽稍不同,而每季工作日数却能一致,故各季得彼此直接互相比较。 4.人民习惯之变迁较少,能避免改革之扰乱。 5.每年含12 个月,以2、3、4、6等数皆可平分,乃所认为便利及习熟之单位。 6.复活节日固定于4月7日,其他各节日亦随之而固定。(西洋习惯,我国无关。) ``````此历之劣点约如下: ``````1.各月之日数不等,不能直接比较之。且星期之日数不等,例如有含5次星期日者,又有含5次星期六者。 ``````2.每季或每半年之日数相等者,无甚重要。盖计算上以每季或每半年为期者甚少,而多注重于每月计算。 ``````3.各月不能包含整齐之星期。 ``````4.每月某日不能同为星期某日。 ``````(3)丙历——十三月历法 ``````此历之优点约如下: 1.各月皆同,皆包含同一日数与周数。 2.月间某日为星期间某日,各月皆为一定。 3.四个星期为一月,一切工资房租,无论按星期给或按月给皆相一致。 4.付给日每月相同,商业及家庭生活成为便利。 5.一切收入与支出之时期适相等。 6.每月末日适为星期末日,无参齐奇零之弊。 7.每月恰为四星期,日数与星期数之不等均消失,可免目下种种调整之麻烦。 8.多数休息日可置于最近之星期一日,工业及工人皆甚便利。 9.复活节日为4月15日,一定不变,对于教会等甚为便利。(西洋习惯,我国无关。) 10.一年分13个月结帐,金钱流通较速,同一数量之事业得以较少之款项为之,结果可``````使每国撙节甚巨 11.印刷日历之费及检查日历之时间均可节省。 12.在妇女方面,28日乃其自然之调整单位,与其生理上经期之28日及在妊娠中之280 ``````日皆天然调和,故用此历,计算一个月及十个月甚为便利。 13.时计加一指针可以指日期及星期之顺序。 ``````此历之劣点约如下: 1.13之数不能以2、3、4、或6除尽之。 2.各季不能包含整月。 3.商业帐目每月一结,13个月较之12个月,结帐手续须增加一次,不免劳费。 4.每年12月沿用已久,一旦改为13月与习惯不合,不易实行。 5.以星期日为月之首日,则每月13日均值星期五,13与星期五,西俗视为不祥,故 `````反对者众。(西洋习惯,我国无关。) 6.12个月改为13个月,每月减少二日或三日,每年增加一个月。所有房租利息以及种`````种契约与时间有关系者,易起争执。 7.改历后之统计与改历前之统计不能比较 (载于《历改信息》第12 期,2000-12-22) |